处长室: | 88962743 |
副处长室: | 88962743 |
消防科: | 88962297 |
户籍室: | 88962297 |
治安科: | 88962297 |
校园警务室: | 84409110 |
门卫值班室: | 84409110 |
各学院(部)、各部门:
春季伊始,天气干燥,是火灾的高发时期。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春季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消防安全环境,再次提醒全校师生提高防火意识,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杜绝安全隐患。特别注意:
1、严禁在学生寝室内乱接乱拉电线;
2、严禁在学生寝室内使用酒精炉、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毯、电熨斗、电吹风等;
3、严禁在学生寝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4、严禁在学生寝室内点蜡烛看书;
5、严禁将烟头在室内、外乱扔;
6、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在学生寝室等公共区域焚烧废纸和其他物品;
7、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允许在消防通道处人为设障或堆放杂物。
8、居住在校园集体宿舍内的师生员工均应积极履行防火职责,确保自身及学校财物安全。
请各学院(部)、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杜绝安全隐患,保证校园生活的安全、宁静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