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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

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及小长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清明节将至,为将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市公安局要求和学校实际,就做好节前及小长假期间学校安全保卫方面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节前要对全体学生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主要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交通意外事故、防溺水等。

  二、各学院(部)、各部门工作人员在离岗前,要切断室内所有电源、水源,锁好门窗。对所管辖区域尤其是重点部位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节日期间,保卫处将加强校园门卫值班,严格执行校园24小时治安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三、后勤服务总公司要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并切实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

四、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节日期间,宿舍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宿舍门卫值班和宿舍区巡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宿舍,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请各学院(部)、各部门从即日起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于41日下午下班前将自查情况通过办公平台发至保卫处殷爱平同志。保卫处也将组织节前安全大检查,并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向学校报告,同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单位内部安全自查情况记录表》

 

                    镇江高专保卫处

                      2016330

单位内部安全自查情况记录表(点击下载)